模锻锤设备大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模锻锤设备大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E31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模锻锤设备大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名称:模锻锤设备大修。
设备数量:1台。
交付期限:自委托人通知之日起150天。
交付地点: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设备基本情况:设备2011年改为电液锤后未经过大修,目前锤头及二砧座磨损严重;
润滑系统及密封件已经老化,局部已出现漏油的情况;电器原件及各种阀老化严重,设备出现打击力不稳定、自动跳闸等情况,影响设备正常运转。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模锻锤设备大修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投标报价的30%)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信息调查表》及《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其中《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须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不得在中国航发黎明不良供应商名单或设备管护中心不予合作供应商名单内,需提供承诺书;
(7)投标方不得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为本项目的最终承揽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2024年05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法: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法: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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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24-24383646
电子邮件:wuhui12@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 系 人:武慧
电 话:18110121949
电子邮件:wuhui12@sinochem.com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经理签章 (签名)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