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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01:45:25  |   浏览量:15   |  所属地区: 云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Q-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3.613308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结合各站业务用房的实际,拟对所属部分消防救援站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2435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零星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无在建项目;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2022〕32号文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3.6.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3.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1供应商(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8.2供应商(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8.3供应商(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下列材料到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进行现场登记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时出示);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费售价:¥600.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廉洁告知:(1)甲方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信息,不得与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或投标人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2)双方人员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及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3)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得在投标人处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4)其他影响甲方人员公正行使公权力的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投标人若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请向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1-65840355,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53号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五华区西三环陈家营路与玉峰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871-688950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洲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1037号同德广场悦中心30层3018号联 系 人: 杨杰、杨凤翔、徐元艺

电 话: 0871-63536328

电子邮件: 3862323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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