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招标信息平台


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线路、场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05:12:13  |   浏览量:10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线路、场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15-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线路、场站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27.5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1.5km高压管道及其附属工程、1座场站改造。其中线路部分第一部分管道起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巷口村东侧、东元村南侧,终点至江都经济开发区综合调压站,管线设计长度约21.2公里;第二部分管道起点位于江都经济开发区综合调压站,终点至华电江都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场站部分主要为对已建的江都经济开发区综合调压站进行改造,在已建综合调压站内新增1台DN400/DN450收球筒、1台过滤计量加热调压撬及其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线路、场站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浦头至江都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高压管道新建工程线路、场站工程施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或石油化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GC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安装GB1+GC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工程一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3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日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燃气管道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关键页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行政处罚的。

(3)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06 09:00到2024-05-10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1)招标资料领取登记表;(2)营业执照;(3)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获取招标资料。报名前请提前添加代理QQ(王工QQ号码:2164578327,添加时请备注好报名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获取招标资料领取表。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7 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27 09:30

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白沙路102号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 招标范围:

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1.包括线路部分除甲供材外所有的管道安装、土建工程;

2.场站部分工艺设备区土建、基础,设备出口至原有调压计量设备及华电支线之间的土

建、线路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施工和设备工作分界面划分说明。

(二)招标控制价:

1.线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205.6599万元,其中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为120000元,其中沟槽降水费用为100000元,施工便道费用为20000元;

2.场站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及配套的费用定额,最低下浮5%。

(三)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四)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五)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电子版);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jszbtb.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沿江开发区

联 系 人: 唐经理

电 话: 13773383014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东中路110号3204.3205室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3851694569

电 子 邮 件: 2164578327@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