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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14:20:50  |   浏览量:61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HXXY-2024-04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398880.00元,招标人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

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条款内容)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6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委托,对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HXXY-2024-0419

2.项目名称: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8880.00元

最高限价:398880.00元

5.采购需求: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儿童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

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条款内容)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于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报名,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 址: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五路与工二十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管正珩

联系方式:18937693377

2、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六街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

联 系 人:时楠楠

联系电话:15225313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楠楠

联系电话:1522531357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 址: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五路与工二十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管正珩

电 话:189376933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六街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联 系 人: 时楠楠

电 话: 15225313576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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