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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5 12:20:03  |   浏览量:18   |  所属地区: 青海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MX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7.19万元,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采取挡土墙、截排水沟、削坡等工程措施对10处排危除险项目进行治理,消除隐患。共修建挡土墙100m,修建截排水沟1991m,削坡141221.52m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若本次投标人提供的公司资质及人员资质为水利水电专业,则须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否则无需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注:须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或者具备

[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6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1号机位

七、其他

该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971-2737183

电子邮件:11425753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 0971-6310777

电子邮件: qhm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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