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上、下名山村)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上、下名山村)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JCXM-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上、下名山村)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7125万元,招标人为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建设范围上名山村、下名山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接户
管、污水收集支管、主管以及污水处理站建设。本工程将上、下名山村污水局部分片区、合并处理,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本次设计上名山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0m3/d,下名山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m3/d,总设计规模480m3/d,配套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为49464m,其中DN200 HDPE管10668m,DN300 HDPE管9312m,De110入户管约29740m,De90 PE管277m,DN300钢管21m,一体化泵站3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上、下名山村)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上、下名山村)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加盖鲜章留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上、下名山村)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水岸名都三期(名都天街)8栋2003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XM-2024-016
项目名称: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上、下名山村)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7125.00 元,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水岸名都三期(名都天街)8栋2003号商铺)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加盖鲜章留底)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8号
联系方式:0898-25527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君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水岸名都三期(名都天街)8栋2003号商铺)联系方式:羊工1733080330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方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255278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君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水岸名都三期(名都天街)8栋2003号商铺)联 系 人: 羊工
电 话: 17330803304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