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综合农贸市场垃圾站改造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明港综合农贸市场垃圾站改造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明港综合农贸市场垃圾站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0443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清单所含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明港综合农贸市场垃圾站改造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明港综合农贸市场垃圾站改造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09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持公司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5时3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七、其他
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明港综合农贸市场垃圾站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港综合农贸市场垃圾站改造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简要说明: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平桥区明港镇;
2.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含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持公司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同时留存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磋商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有关信息:
6.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
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18790075501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177037612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187900755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 系 人: 翟先生
电 话: 17703761233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