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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01:53:15  |   浏览量:38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不低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响应无效。

3.3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的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不含公休及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平顶山市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卓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3.1采购内容:智能云柜跨网短信推送平台,包括单向光闸、数据安全交换平台、跨网短息推送平台软件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3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3.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3.5质保期:3年;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不低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响应无效。

3.3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不含公休及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2862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卓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72189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721891177

2024年4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28629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721891177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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