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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29 08:55:46  |   浏览量:33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DCZBHT-2024-11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A区12层A121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A区12层A1216室

七、其他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HT-2024-1131

2.项目名称: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审验基地租赁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结合郑州市出租汽车审验场地需求,出租汽车审验场地面积不得小于40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车辆不低于200辆,本次采购场地租赁服务中的租赁场地位置须在郑州市市域内(包含郑州市主城区各区及中牟县、航空港区、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3服务地点: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成交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评审时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邮件发售;

3.方式:邮件发售。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磋商公告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资料;并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767514052@qq.com(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供应商全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供应商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19937678207)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A区12层A121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A区12层A121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南3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9663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9937678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993767820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南3号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66966385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9937678207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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