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RMFY-CG2024-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燃气报警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燃气报警系统采购;具体型号规格详见采购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4、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申请人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9 09:00到2024-05-08 17:00
获取方式: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在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发出中选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0 15: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20 15: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新南路279号玲珑华庭114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RMFY-CG2024-1;
2、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服务期: 1年。
3.2招标内容: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具体型号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3.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4控制价:97550.00元(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详见采购清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58号16层1601室
联 系 人: 蒋杰
电 话: 15895902272
电 子 邮 件: 11357973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