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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综合监控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02:43:36  |   浏览量:10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综合监控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042600113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综合监控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综合监控装修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综合监控装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综合监控装修改造工程: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6 09:00到2024-05-06 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0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20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

七、其他

1、工期:50天

2、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3、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岱山南路16号

4、招标内容: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综合监控装修改造工程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原件)。

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岱山南路16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百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1005室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025-86281518

电 子 邮 件: 29339236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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