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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楼、广播楼装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7 20:36:53  |   浏览量:12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电视楼、广播楼装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TD-DL-2024101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电视楼、广播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数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楼原民族团结展厅、广播楼四楼两个直播间、演播大厅及过道改造(办公区通往演播大厅的走廊、化妆间、已经进演播大厅的那片场地)、广播楼和电视楼三楼中间连廊的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视楼、广播楼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视楼、广播楼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23年11月-2024年04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明细证明;

(5)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06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小区S2座23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小区S2座2303室

七、其他

1、项目地点:红山路北四巷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

2、本项目控制价为:40.00万元

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投标申请人若有意愿参加投标,(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在职单位社保明细证明;相关资料扫描成PDF格式+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发送1512251473@qq.com,资料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

6、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 8000.00 元户名:新疆华恒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奇台路兵团支行;账号:30706101040009006;行号:103881070615

(2)、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04月26日10:00时-2024年05月07日11:00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现金、工程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若供应商选择以电 汇或网银转帐方式:应由供应商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

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

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数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数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北四巷5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9199282226

电子邮件:7387252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恒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21楼A21-235联 系 人: 陈女士、严女士

电 话: 15899168386、15299983

电子邮件: 15122514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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