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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8:25:47  |   浏览量:13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RFXM-2024-0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9.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庭州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规模:8mm天然水洗砂约8000方及砾石(5-20mm、20-40mm)约4000方(数量暂定,具体以实际拉运重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需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内未与招标人发生合同违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供应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06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的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到新疆华泰瑞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8室)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开户行许可证;(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近三年有类似供应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2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2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

七、其他

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招标人为新疆庭州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

2、项目地址:玛纳斯县

3、采购规模:8mm天然水洗砂约8000方及砾石(5-20mm、20-40mm)约4000方(数量暂定,具体以实际拉运重量为准)

4、投资额:11920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玛纳斯县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砂石料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需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内未与招标人发生合同违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供应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3年5月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的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到新疆华泰瑞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8室)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开户行许可证;(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近三年有类似供应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庭州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庭州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玛纳斯县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87099498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泰瑞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8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8699466859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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