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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7:44:03  |   浏览量:19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4-030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2.

招标编号:JLFL2024-0303-1

3.采购内容:

1)、负责采购人的临时用工、小时工代发工资业务;

2)、负责采购人的临时用工、小时工意外伤害及雇主责任险的代缴、代办等业务。

4.项目预算(控制价):8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服务费费率不得大于5.5%,超过此费率报价视为无效。

6.合同期限:2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7.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

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投标单位须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等资料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4690868@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5.2递交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 系 人:李楠

电 话:0431-846343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联 系 人: 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

电子邮件: 1646908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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