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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06:32:45  |   浏览量:24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HH2024(C)-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万元, 招标人为睢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5 08:30到2024-04-30 17:30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所要求的资料(报名表见公告下方附件)到公司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9 14:30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09 14:30

开标地点: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七、其他

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XZHH2024(C)-040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9日14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HH2024(C)-0401

项目名称: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万元

采购需求:睢宁县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所要求的资料(报名表见公告下方附件)到公司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

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周小宇

联系电话:181115722785

地址: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睢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方式:0516-8037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联系方式:181115722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意华

联系方式:0516-803757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睢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 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 系 人: 陈意华

电 话: 0516-8037572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城街道红叶社区服务综合楼1幢3层

联 系 人: 周小宇

电 话: 18115722785

电 子 邮 件: 738672456@qq.com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徐州恒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政

府采购信息,符合采购信息公告所列的条件和要求,愿以积极诚信的态度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保证对本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

注: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2)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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