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招标信息平台


河南省安阳市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7:25:11  |   浏览量:23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河南省安阳市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VGBOHE-W30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安阳市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文峰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安阳市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安阳市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1.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4月 25日至2024年4月 3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骏怡酒店17楼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文件费:300元。 (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108号院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108号院5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2024-VGBOHE-W3008

1.2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0万元

1.5采购需求:向采购人供应主、副食品;(注: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蔬菜类(含菌类)、瓜

果类、豆制品类、鲜肉类、水产类、禽类、蛋类、干货类、米面类、调料类、食用油等所需商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7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1.8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满足采购人需求。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1.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4月 25日至2024年4月 3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骏怡酒店17楼 )3.2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文件费:300元。 (文件售后不退)

四、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5 月 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108号院5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 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108号院5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阳市文峰区某单位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0372-5070306

地址:安阳市

2.采购代理机构:之京城市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永忠、田园、苏超

联系方式:0372-5116633、13903724590

地址: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骏怡酒店17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文峰区某单位

地 址:安阳市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372-50703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之京城市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骏怡酒店17楼

联 系 人: 苏超

电 话: 13903724590

电子邮件: /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