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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20:04:20  |   浏览量:15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RC-ZJ-24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项目编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XRC-ZJ-240402/1 116623454.74

校建设项目(一标段) 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XRC-ZJ-240402/2 115549858.82

校建设项目(二标段) 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6511.51㎡,总建筑面积约40356.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402.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54.12 ㎡。建设内容包括初中

部、小学部、食堂、室内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及场区硬化及地下建筑等。

2.3计划工期:2024年06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4项目地点:长春净月区丁二十街以东、临河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南、新城乙一路以北;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要求: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当被评委会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余标段可进入评标程序但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顺序按标段排列的前后顺序进行,评标顺序为1→2,以先中标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209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进入腾讯会议(会议号:514-947-8123),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开启腾讯会议摄像头验证身份。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鑫润呈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11幢

联系人:王加亮

电话:0431-80529170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RC-ZJ-24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项目编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XRC-ZJ-240402/1 116623454.74

校建设项目(一标段) 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XRC-ZJ-240402/2 115549858.82

校建设项目(二标段) 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6511.51㎡,总建筑面积约40356.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402.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54.12 ㎡。建设内容包括初中

部、小学部、食堂、室内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及场区硬化及地下建筑等。

2.3计划工期:2024年06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4项目地点:长春净月区丁二十街以东、临河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南、新城乙一路以北;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要求: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当被评委会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余标段可进入评标程序但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顺序按标段排列的前后顺序进行,评标顺序为1→2,以先中标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209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进入腾讯会议(会议号:514-947-8123),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开启腾讯会议摄像头验证身份。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鑫润呈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11幢

联系人:王加亮

电话:0431-80529170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RC-ZJ-24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项目编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XRC-ZJ-240402/1 116623454.74

校建设项目(一标段) 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影都学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XRC-ZJ-240402/2 115549858.82

校建设项目(二标段) 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6511.51㎡,总建筑面积约40356.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402.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54.12 ㎡。建设内容包括初中

部、小学部、食堂、室内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及场区硬化及地下建筑等。

2.3计划工期:2024年06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4项目地点:长春净月区丁二十街以东、临河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南、新城乙一路以北;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要求: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当被评委会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余标段可进入评标程序但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顺序按标段排列的前后顺序进行,评标顺序为1→2,以先中标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209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进入腾讯会议(会议号:514-947-8123),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开启腾讯会议摄像头验证身份。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鑫润呈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11幢

联系人:王加亮

电话:0431-80529170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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