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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窗户拆除安装及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7:00:52  |   浏览量:18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窗户拆除安装及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KJL[施招]2024-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窗户拆除安装及零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部分窗户进行拆除及安装及其他零星维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窗户拆除安装及零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窗户拆除安装及零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

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可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信用查询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二)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无特定资质

(三)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按要求报名成功后发至报名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2号)会议室(1)

七、其他

1.文件费售价:300元,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报名资料:填写《供应商参加采购项目申请表》,将《申请表》、营业执照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文件费缴纳凭证一同发送到邮箱:1604625573@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未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报名)。

3.概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友谊新村6号

联 系 人:朱玉刚

招标代理机构: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2号

联 系 人: 王晨军 赵容萱

电 话: 18196020276

电子邮件: 1604625573@qq.com

供应商参加采购项目申请表

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 企业规模

说明:

1、如果申请日期与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不一致,以邮件成功发送日期为准。

2、企业规模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填写,文件具体规定可在网上查询。

3、申请表提交至邮箱1604625573@qq.com,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决定放弃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及时通知王晨军(18196020276)。

4、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本申请表一同发至报名邮箱。

5、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支行

银行账号:3003 0215 0902 4510 885

行号:102882000367

财务联系电话:0990-68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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