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招标信息平台


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6:22:10  |   浏览量:19   |  所属地区: 湖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PCG2024-A019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11227万元,招标人为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601122.7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采[2022]8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

6.2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公司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6.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4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和后续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转包、分包。

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获取文件等资料: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六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六楼)

七、其他

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PCG2024-A019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中环路跨三台河桥(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1122.70元

6、最高限价:601122.70元

7、采购需求:三台河交通信号灯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采[2022]8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

6.2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公司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6.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4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和后续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转包、分包。

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一楼)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获取文件等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六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126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 电话: 0713-8113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一楼

联系方式:0713-8814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

电 话:0713-8814606

2024年04月2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12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13-8113373

电子邮件:10209155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黄冈市新港大道16号一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13-8814606

电子邮件: 17591848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