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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0 06:04:43  |   浏览量:25   |  所属地区: 辽宁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辽宁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4SY24036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子凭证库系统实施联调服务、柜面系统实施联调服务。主要功能:电子凭证库系统主要包含凭证类型配置、凭证模板管理、队列管理、预留印签管理等内容,实现电子凭证的安全存储和传输。柜面系统实现与财政端、人民银行电子凭证相关业务交易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转包、非法分包、职务侵占、农民工欠款、行贿犯罪等行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四)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有能力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全省分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供应商禁入名单。

(3)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违法查询记录的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的证明材料、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材料等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领取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开标室

七、其他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项目名称:辽宁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

2.

招标编号:0614SY240363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本次招标内容为:电子凭证库系统实施联调服务、柜面系统实施联调服务。主要功能:电子凭证库系统主要包含凭证类型配置、凭证模板管理、队列管理、预留印签管理等内容,实现电子凭证的安全存储和传输。柜面系统实现与财政端、人民银行电子凭证相关业务交易要求。

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转包、非法分包、职务侵占、农民工欠款、行贿犯罪等行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四)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有能力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全省分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供应商禁入名单。

(3)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必须从[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10日9:30分前递交至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开标室。

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仪式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分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开标室举行,请所有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1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联系方式:024-23491861

联 系 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25779、024-22503596

联 系 人:银玥、刘全盛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开 户 行:工行总站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3010023192000056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2349186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 银玥、刘全盛

电 话: 024-22525779

电子邮件: syzb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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