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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2024-04-20 05:56:45  |   浏览量:21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招标公告---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XZP202404150013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30295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 2.1.2建设规模:19.302955万元 2.1.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4最高投标限价: 19.302955万元 2.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XZP2024041500134 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其他

3.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4.2.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退休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9 08:00到2024-04-26 18:00

获取方式: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 4月 26日(8:00~12:00 14:00~18:00) 地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益民西路2-1,丰城小区北大门向东200米路南三楼) 方式: 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29 15:00

递交方式: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4月29日15时00分 地点: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卫处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29 15:00

开标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

2.1.2建设规模: 19.302955万元

2.1.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4最高投标限价: 19.302955万元

2.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XZP2024041500134 开发区龙福村公墓绿化整改提升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其他

3.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4.2.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退休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 4月 26日(8:00~12:00 14:00~18:00)地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益民西路2-1,丰城小区北大门向东200米路南三楼)

方式: 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

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4月29日15时00分地点: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卫处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9.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

联系人: 周婷婷

电话: 158620758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益民西路2-1,丰城小区北大门向东200米路南三楼

联系人: 朱杰丽

电话: 15195169591

监管部门: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 0515-83600609、0515-836006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龙福村

联 系 人: 周婷婷

电 话: 1586207588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益民西路2-1,丰城小区北大门向东200米路南三楼

联 系 人: 朱杰丽

电 话: 15195169591

电 子 邮 件: 7448407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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