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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儿童中心楼新增发光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9 09:46:41  |   浏览量:18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儿童中心楼新增发光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FZC-2024ZB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儿童中心楼新增发光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儿童中心楼新增发光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儿童中心楼新增发光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儿童中心楼新增发光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1.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9 09:30到2024-04-25 16:30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4栋502室; 方式:现场获取。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29 14:00

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29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4栋501室

七、其他

1、项目预算: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49604.00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儿童中心楼新增发光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8号

联 系 人: 范科长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帆求索工程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明发城市广场24幢5楼

联 系 人: 孔工

电 话: 18751946128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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