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XZYL-FW202403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00元,招标人为伊宁县水利服务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全过程监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7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3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XZYL-FW20240302
(2)项目名称: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监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万元
(5)采购需求:对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尔吐别克村扬水灌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全过程监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71(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起至2024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10:00-14:00时,下午15:30-19:30时(京时,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方式:来人领取
售价:2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携带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水利服务站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文化路11号
联 系 人:梁勇
电 话:131798128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4楼
联 系 人: 王少伟
电 话: 15509992621
电子邮件: 2714059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