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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09:50:15  |   浏览量:19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Y-L-202404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连云港市东部城区开发建设四大国有投资主体之一,覆盖文旅、地产、酒店等业务板块。 为响应国资委内控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加强集团风险管控、优化管理,按照内部控制指引等,计划甄选知名咨询公司作为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服务单位。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 (1)服务范围: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总部+重点公司(连岛、云台山、东诚、VOCO酒店) ,按先集团后重点公司,先重点模块后其它模块逐步推进。 (2)工作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范围内的大风控体系建设的管理咨询服务并形成成果文件(具体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2024年11月底完成所有成果文件并通过招标人审核。 2.4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集团总部体系建设80万元,重点公司体系建设30万元/家);超出此价格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可超出各分项控制价)。 2.5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通过招标人审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

3.1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所须的采购服务的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相关内容);

3.2 2021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100万元及以上大型企业风控内控合规体系建设的管理咨询项目3个及以上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最好有风控内控合规法务一体化项目经验;

3.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文件,盖章有效)。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6 08:30到2024-04-22 18:00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请于代理

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4.2条要求资料至代理公司处领取招标文件。 4.2 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报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请携带近6个月(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业绩合同文件(3个)、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现场核查)。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8 15:00

递交方式: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二楼B209政府采购开标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08 15:00

开标地点: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二楼B209政府采购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风控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 资格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审查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类似业绩合同文件(按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有效承诺文件原件(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6)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7)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评标现场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5:0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为准)。

递交地点及方式: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二楼B209政府采购开标室现场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15:0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为准)。

开标地点: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二楼B209政府采购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同步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部长

招标代理: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中心D8-1室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7751860035

邮政编码:222000 邮箱:boyawuye@126.com日期:2024年04月1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工

电 话: 陈部长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 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

联 系 人: 宋工

电 话: 17751860035

电 子 邮 件: boyawuy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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