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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库新增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02:22:16  |   浏览量:26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库新增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4-05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库新增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新增入围。根据需要,办理招标人及下属子公司委托的相关法律事务,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库新增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库新增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若分所前来投标的,总所和其他分所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每个总所只能授权一个分所前来投标,未经授权或授权多个分所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如以分所名义投标,必须出具总所授权参与本项目授权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所名义投标,同时还须出具总所授权书。)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显示执业机构名称需与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一致),年检合格、有效,且执业年限不低于十年(即120个月,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时间算起),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含投标企业总所分所关系的总所或分所,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1.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团队成员至少5人,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显示执业机构名称需与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一致),年检合格、有效,且执业年限不低于3年(即36个月,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时间算起),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含投标企业总所分所关系的总所或分所,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两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任一成员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以下类别业绩中的三个领域服务业绩,具体业绩类别如下:投融资领域或基金领域或国资治理领域或重大资产收并购领域或劳动争议领域;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任一成员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标的额3000万元及以上胜讼案件(含仲裁)代理业绩。

(以上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不得重复提供。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需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的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胜诉案件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并显示诉讼结果)。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查验业绩资料真伪,若入围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单位的入围资格,并向行业监督部门举报。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

暂停、取消状态,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投标

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 年0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库新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库新增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057

2.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新增入围。根据需要,办理招标人及下属子公司委托的相关法律事务,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单个项目服务周期以具体项目单项合同为准)。

2.6入围家数:新增3家律师事务所入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若分所前来投标的,总所和其他分所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每个总所只能授权一个分所前来投标,未经授权或授权多个分所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如以分所名义投标,必须出具总所授权参与本项目授权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所名义投标,同时还须出具总所授权书。)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显示执业机构名称需与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一致),年检合格、有效,且执业年限不低于十年(即120个月,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时间算起),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含投标企业总所分所关系的总所或分所,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1.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团队成员至少5人,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显示执业机构名称需与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一致),年检合格、有效,且执业年限不低于3年(即36个月,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时间算起),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含投标企业总所分所关系的总所或分所,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两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任一成员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以下类别业绩中的三个领域服务业绩,具体业绩类别如下:投融资领域或基金领域或国资治理领域或重大资产收并购领域或劳动争议领域;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任一成员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标的额3000万元及以上胜讼案件(含仲裁)代理业绩。

(以上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不得重复提供。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需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的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胜诉案件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并显示诉讼结果)。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查验业绩资料真伪,若入围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单位的入围资格,并向行业监督部门举报。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

暂停、取消状态,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投标

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 年0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16楼

联 系 人:董老师

电 话:0371-686800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赵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2号楼1605室

电 话:0371-86190826

邮 箱:hangfajituan@163.com

2024年04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16楼

联 系 人:董老师

电 话:0371-686800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 段先生、乔先生、赵女士

电 话: 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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