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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8:29:37  |   浏览量:24   |  所属地区: 山东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JY-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70元/吨,招标人为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次氯酸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

3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香岛大厦505B室;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经营许可证副本;(4)卫生许可批件;

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香岛大厦505A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香岛大厦505A室

七、其他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项目编号:QDJY-2024019

2.项目名称: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采购次氯酸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最高控制单价为670元/吨。(供货期限一年)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

5.3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4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5.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6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香岛大厦505B室;

7.3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经营许可证副本;

(4)卫生许可批件;

7.4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7.5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6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莱西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莱西市烟台路59号

联 系 人:王凤娇

电 话:0532-884923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7号香岛大厦505

联 系 人: 王新蕾

电 话: 18563993987

电子邮件: jiayi_q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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