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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康养产业园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00:54:11  |   浏览量:25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沙雅县康养产业园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FL-(2024)-CG02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沙雅县康养产业园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5.121116万元,招标人为沙雅县沙雁洲汇迪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沙雅县康养产业园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雅县康养产业园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2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巴格莞社区江南商贸城B区22栋201号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时00分

递交方式: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雅县育才北路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时00分

开标地点: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雅县育才北路9号)

七、其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和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和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雅县沙雁洲汇迪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雅县沙雁洲汇迪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迎宾路77号

联 系 人:周凯

电 话:18309977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峰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巴格莞社区江南商贸城B区22栋201号

联 系 人: 杨洪波

电 话: 18399572331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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