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塔勒镇采购法桐树苗竞争性磋商公告
喀拉塔勒镇采购法桐树苗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TSM-PCHS-04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喀拉塔勒镇采购法桐树苗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喀拉喀什村村级财务:288000.00(元),招标人为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法桐树苗(详情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拉塔勒镇采购法桐树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拉塔勒镇采购法桐树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2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东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方式: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售价(元):5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五楼(阿克苏市公证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五楼(阿克苏市公证处)
七、其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社保缴纳凭证,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
4.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
地 址:喀拉塔勒镇
联 系 人:许宇航
电 话:133198836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东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
联 系 人: 马欢欢
电 话: 15003058013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