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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4 10:53:51  |   浏览量:30   |  所属地区: 安徽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400521117)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行入围设备和监控集成自采设备的安装集成费率最高限定费用比率不超2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为"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外省比照)(提供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在银行业且实施金额超过20万元(含)的安防工程项目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5.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代理机构开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为数电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中标人在代理机构JSTCC系统注册时预留的邮箱,若中标人未预留数电发票接收邮箱或需更改邮箱,请在中标公告后及时与对应项目负责人联系。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号楼14层14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号楼14层1401室

七、其他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全辖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

招标编号:

JSTCC2400521117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为选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机构安防报警监控设施安装、调试及维保服务供应商。服务范围包括:招标人辖内营业网点、自助银行、金库、办公楼宇等视频与报警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提供集成与维保服务。服务内容:一是采购安防设备安装集成服务,总行入围设备和监控集成自采设备的安装集成,确定总行入围设备和监控集成自采设备的安装集成费率;二是总行采购入围设备以外的监控集成自采设备的供货与安装。

供应商入围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实施项目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若合格供应商数量≥12家,则本项目选择8家入围供应商,其中,排名在前的6家为主入围供应商、排名其后的2家为备选入围供应商;若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12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入围有效期:资格入围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入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资格入围后的采购邀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总行入围设备和监控集成自采设备的安装集成费率最高限定费用比率不超2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无

(二)采购流程:

特别说明:投标人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一旦中标/入围,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等要求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中标/入围资格3-6个月、取消中标/入围资格、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6个月-3年。必要时,可将投标人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其他要求:招标人保留入围后对投标人的业绩、获奖等资料进行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为"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外省比照)(提供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在银行业且实施金额超过20万元(含)的安防工程项目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5.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售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代理机构开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为数电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中标人在代理机构JSTCC系统注册时预留的邮箱,若中标人未预留数电发票接收邮箱或需更改邮箱,请在中标公告后及时与对应项目负责人联系。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售 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电子发票在招标文件下载后自行从平台下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举行项目说明会议。

八、踏勘

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进行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号楼14层1401室;收件人:姜雪;手机:18120181473;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约定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jx@jstcc.cn 邮箱。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51-62926462

举报邮箱:ahjwbgs_boc@163.com

信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邮 编:210024

联 系 人:姜雪、沈蓉、叶逢春

联系方式:18120181473、18351005875

电子函件:jx@jstcc.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联 系 人: 姜雪、沈蓉、叶逢春

电 话: 18120181473

电子邮件: jx@ji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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