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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7线天山神秘大峡谷至库车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09:23:15  |   浏览量:33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G217线天山神秘大峡谷至库车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542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G217线天山神秘大峡谷至库车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1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境内,项目起点起点位于天山神秘大峡谷,主要沿既有G217国道布设,路线抵达阿格乡后向西至G579终点,设置隧道再向南穿越盐水沟山区,沿G217老路抵达G3012吐和高速,路线全长约65km。沿线主要控制点:天山神秘大峡谷、阿格乡、库车市、G3012吐和高

速、库俄铁路、克孜尔尕哈烽燧等。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内容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的最终批复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217线天山神秘大峡谷至库车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217线天山神秘大峡谷至库车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2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1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联 系 人:徐阳阳

电 话:19909979638

电子邮件:3710485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联 系 人: 王顺明

电 话: 13209906878

电子邮件: 1339688435@qq.com

G217线天山神秘大峡谷至库车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217线天山神秘大峡谷至库车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开展前期研究,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境内,项目起点起点位于天山神秘大峡谷,主要沿既有G217国道布设,路线抵达阿格乡后向西至G579终点,设置隧道再向南穿越盐水沟山区,沿G217老路抵达G3012吐和高速,路线全长约65km。沿线主要控制点:天山神秘大峡谷、阿格乡、库车市、G3012吐和高速、库俄铁路、克孜尔尕哈烽燧等。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内容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的最终批复为准。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交改投资规〔2023〕304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的规定,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所需全部专项报告,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及因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报告,确保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完成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

、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制、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文物论证评估等工作。

2.3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审批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初稿的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信如下: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备案内容中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日到2024年4月21日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

5.2

递交方法:(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活动。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

6.2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7.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投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应遵守"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相关规定。

①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法人用户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支持新疆CA或翔晟CFCA)。

②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电子保函(如需要)。

③不见面电子开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活动。

④投标人可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交易流程相关帮助信息。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

邮 编:843000 邮 编:830000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全季酒店)6电 话:19909979638 电 话:13209906878、15099157196

联系人:徐阳阳 传 真层:0991-5822508

联系人:王顺明、范晓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备案内容中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且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小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国道或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注:1."近5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能够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含公路等级、公路里程等内容);如所提供的委托书或合同协议书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不能体现上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进行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仍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发包人(不包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3.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标准所指公路项目(不含市政及厂区、林区、矿区、港区内的专用道路等)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大中修项目。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处于国家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有效的咨询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

项目负责人 1 少主持完成过1个且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小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国道或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任务。

注:1."近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2.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咨询工程师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3.本表要求的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人应提供自2023年10月至社保可打印最近月份,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人员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委托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彩色扫描件,若彩色复印件不能体现上述信息,则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反映以上内容或指标,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标准所指公路项目(不含市政及厂区、林区、矿区、港区内的专用道路等)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大中修项目。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1 评标方法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

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

形式评审

2.1.1

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与响应性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要求。

2.1.3 评审标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

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

风险划分办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 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资格评审

2.1.2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标准

(5)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

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5分主要人员:20分

分值构成(

2.2.1 业 绩:20分

总分100分)

信 誉:5分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 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文件评分+技术文件评分+投标价得分。

1.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3.9.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本项目的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数量)。

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审因

各评审因素细

序号 评审因素 素权重 分值

分项

分值

(1)投标人业绩满足"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4分。

a 业绩 20分 类似项目业绩 20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1)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附录4要求(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6分。

项目负责人任

b 主要人员 20分 20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附录4职资格与业绩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加4分,最多加4分。

对招标项目的 a.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到位,总体思路清晰,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1~c 理解和总体思 10分 10分。

路 b.对招标项目的理解一般,总体思路模糊,针对性一般的,得6~8分。

招标项目的特

d

点(包括地形

、地质、区域 a.对招标项目的特点认识清晰、对关键技术分析到位且其对策措施先

环境、路网结 进的,得12.9~16分。

16分

构等)、关键 b.对招标项目的特点认识模糊、对关键技术分析一般且其对策措施基e

技术问题的认 本适宜的,得9.6~12.8分。

45分

识及其对策措

技术建议书

可研工作量及

a.可研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能切实指导工作进度的,4.9~6分。

f 6分

计划安排 b.可研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一般,基本能指导工作进度的,3.6~4.8分。

可研编制的质

a.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5~8分。

g 量保证措施、 8分

b.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4.8~6.4分。

进度保证措施

对下一步初步 a.对下一步初步设计阶段工作的建议具体,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1~5分。

h 设计阶段工作 5分

b.对下一步初步设计阶段工作的建议一般,且针对性一般的,得3~4分的建议

i 信誉 5分 5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j 评标价 10分 10分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

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

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注:1.单位、人员的加分项业绩中,"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担任过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应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己批复"的项目。

2.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 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

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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