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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园区供水厂(原八钢水池)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31 19:51:21  |   浏览量:29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拜城县园区供水厂(原八钢水池)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JX-CG2024-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拜城县园区供水厂(原八钢水池)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拜城县工业园区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拜城县园区供水厂(原八钢水池)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拜城县园区供水厂(原八钢水池)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拜城县园区供水厂(原八钢水池)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资格;

(2)、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08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新疆博聚匠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QQ邮箱:5635955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开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开评标室

七、其他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新疆博聚匠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QQ邮箱:563595593@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之后请各供应商通过电话 (联系电话:17881676299,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拨打)通知我公司对资料进行核实,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通过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网页打印时间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拜城县工业园区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拜城县团结路17号101室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35793806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聚匠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克苏市天山南路世纪东方花园11-1-702

联 系 人: 陈多鑫

电 话: 17881676299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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