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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9:12:13  |   浏览量:30   |  所属地区: 云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保山市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龙陵县锦龙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o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包含消火栓、喷淋水、消防水泡、水箱及附件、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柴油发电机组等。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3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能证明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设备清单及人员配置情况或人员配置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3.3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08日17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4月01日08:30时至2024年04月08日17:30时请各潜在磋商申请人在此期间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15时00分

七、其它

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ZBCG2024-03。

2.项目名称: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最高限价:¥1497596.62元。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6.采购内容: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包含消火栓、喷淋水、消防水泡、水箱及附件、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柴油发电机组等。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实施地点:龙陵县城。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话:18518408518

邮箱:zhaobiao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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