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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5:41:57  |   浏览量:26   |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固审批(投资)〔2024〕15号《关于批准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彭堡镇,起点位于中河乡硝口村,终点位于冬至河大桥,项目区域涉及河道全长22.5公里。

建设规模:对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至冬至河大桥段)河道及两岸范围内实施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水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及附属工程。通过项目的实施,合理规划河道滨水生态空间,加强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降低面源污染负荷,同时提升冬至河流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创造冬至河流域生态系统能够逐步自然恢复的生境条件,促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项目实施将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53.8公顷。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00时起至2024年4月3日23时59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付诚

电 话:0954-2688670

招标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0层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刘吉平、薛兵、高宝荣

电 话:15595088088

2024年3月27日

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固审批(投资)〔2024〕15号《关于批准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彭堡镇,起点位于中河乡硝口村,终点位于冬至河大桥,项目区域涉及河道全长22.5公里。

建设规模:对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至冬至河大桥段)河道及两岸范围内实施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水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及附属工程。通过项目的实施,合理规划河道滨水生态空间,加强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降低面源污染负荷,同时提升冬至河流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创造冬至河流域生态系统能够逐步自然恢复的生境条件,促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项目实施将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53.8公顷。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00时起至2024年4月3日23时59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付诚

电 话:0954-2688670

招标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0层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刘吉平、薛兵、高宝荣

电 话:15595088088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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