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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项目(包头电网2023年图集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23:26:34  |   浏览量:19   |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项目(包头电网2023年图集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730-2423NM0029

本采购项目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项目(包头电网2023年图集二次),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项目(包头电网2023年图集二次)进行竞争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项目(包头电网 2023年图集二次)

(三)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一(需求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 、 供 应 商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须 提 供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分别查询的近三年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无资格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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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投标;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10、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1、供应商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一(需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发布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供应商登录→"报名管理"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提交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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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A、之前使用实体CA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证书到期后在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B、目前处于 CA、扫码交替阶段,供应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使用 CA加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登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工商联大厦1202室(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和万青路交叉口)

4、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 PDF 文件内,只上传一个 PDF 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编号+公司名称,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 3 ) 供 应 商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须 提 供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格式详见附件);

(5)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格式详见附件);

(6)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8)专用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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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响应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不全或不清晰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00~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在"网上开标"界面,点击"进开标厅"按钮,在该界面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电话:400-9913-966,周一至周日,8点30至20点30时),因4

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6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甲。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八、投标保证及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费用: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成交单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中标(成交)价低于 500万元以下的乘以对应的费率,按实际费用收取(不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注释第二条规定执行)。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5%。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3)场所服务费:本项目中标人须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交易场所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500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 1‰收取,(该项费用已含在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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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甲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6140115

中标人将场所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发布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5)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工商联大厦1202室(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和万青路交叉口)6

电子邮箱:yewu3@zhjnm.cn

联系人:温工 白鑫 马旭玮 郭佳 汪丹 谢宏 周占龙

电话: 0472-6990008 18647120015 15332933117财务联系电话:0471-4960380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存在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采购信息、未按时反馈供应商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薛晓慧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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