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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22:50:17  |   浏览量:15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03280009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招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出租房屋面积3083㎡,性质商业出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招租:

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在连云港市经营大型酒店面积3000平方以上,且通过消防部门对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检查的行政许可意见书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8 00:00到2024-04-09 23:59

获取方式:具体招租资料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电话:188620269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0 18:00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至jsnk001@163.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0 18: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208室

七、其他

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招租

出租方: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招租 出租事项

批准情况 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会议决议

挂牌期限 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10日

出租方名称 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租资产

情 况 房地产类

房屋坐落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东路18号运通凤凰国际创客空间1号楼201室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房屋面积 3083.19㎡ 土地面积

招租面积 3083.19㎡ 招租面积

房屋用途 商业 土地性质 商业

其他

招租用途 餐饮

招租底价

(万元/年) 191.31(不含物业费) 租金年

递增率 前三年租金不变后续每2年递增5%

招租期限(年) 8年(其中含装修期6个月)

特别事项 标的房屋的产权人为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在连云港市经营大型酒店面积3000平方以上,且通过消防部门对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检查的行政许可意见书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人须在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478279元(收款人名称: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农行南京奥体支行),收款人账号:10106501040013690 ),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签约并支付了首期租金及经营保证金后将相关缴纳凭证扫描成PDF由出租方负责人发送给招标代理扣除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按苏价费〔2017〕231号文标准的80%)后返还剩余保证金;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向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478279元作为经营保证金,租金每半年预付,先付后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费用。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招租底价191.31万元不含物业管理费。

5、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租赁期内对招租标的物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所产生的一切手续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装修工程不得改变或者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具体方案需报出租方与物业公司同意,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对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6、承租人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政策和法规。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7、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垃圾清运费、公区公摊

电费、变电所维护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应服从出租方与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

9、在租赁期间内,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如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包括承租人违约导致产权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违约金外,承租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承租期满后,且不再续租的,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15天内搬出所租赁物业,并自费拆除加设于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承租人自行添设的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破坏,租赁物业内原有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或者破坏。否则,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与代理方友好协商。

1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报名材料 法人: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单位)、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个人)、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原件扫描形式打包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jsnk001@163.com,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不得参加后续交易。

具体招租资料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电话:18862026920。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自然撤牌。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50%,综合实力(包括企业业绩、项目运营方案)50%)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东路南、科苑路东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5895464342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862026920

电 子 邮 件: jsnk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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