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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2023年教育系统一体机采购项目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2:58:47  |   浏览量:73   |  所属地区: 安徽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阜阳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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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 2023 年教育系统一体机采购项目 2 标段

(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S2023JC0041-2-重 1

采 购 人: 颍上县教育局 (单位盖章)

2023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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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 / 7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颍上县 2023 年教育系统一体机采购项目 2 标段(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S2023JC0041-2-重 1

项目名称: 颍上县 2023 年教育系统一体机采购项目 2 标段(二次)预算金额: 450 万元(其中 1 标段 60 万元,2 标段 197.8 万元,3标段 192.2 万元)

最高限价: 449.2 万元 ,其中 1 标段 60 万元,2 标段 197.4 万元,3 标段 191.8 万元

采购需求: 颍上县教育局拟采购教学用交互一体机、OPS 电脑、系统集成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也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方式进行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颍上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8-2828618,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西路 8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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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方式: 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

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

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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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

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颍上县教育局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西路 86 号

联系方式: 0558-2828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颍上县慎城镇人民西路 246 号

联系方式: 0558-4567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主任

电话: 0558-282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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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颍上县教育局

3.2 采购代理机构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监督

3.3 颍上县财政局

管理部门

是否允许采购

3.4.4 详见采购需求

进口产品

是否为专门面 □是 ☑否 (提醒: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3.4.5 向中小企业预 求约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留份额项目 此处均应勾选是。)

是否允许联合

3.5 □是 ☑否

体投标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7.3 现场考察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

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投标人质疑截

8.1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止时间

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jyzx.fy.gov.cn,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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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

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

本。

□不分包 ☑分为 3个包

9.1 包别划分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投标人最多可中三包

13.1 投标保证金 免收

其他不予退还

13.3 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4.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15.1 投标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现场提交

15.3 的其他材料要

16.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

17.3 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时间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8.1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0.3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最低评标价法

22.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0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2.3 投标报价扣除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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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

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6 % 。(扣除比例在

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评标委员会推

26.1 荐中标候选人 3家

的数量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26.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

随中标公告同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时公告的中标

28.3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人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内容

中标通知书发

29.1 数据电文

出的形式

告知招标结果 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30.1

的形式 http://jyzx.fy.gov.cn/FuYang/ 查看(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

财购〔2022〕207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

31.1 履约保证金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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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任何费用

□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

1、中标(成交)服务费: 元

(大写: 元整)

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元

(大写: 元整)。

注:

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仅适用于工程类示范文本,其他类别示范文本不得收取。

2.(1)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 4000 元,多包段项目代理费每项目不高于 6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

33.1 中标服务费 (2)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的,成交服务费定额收取2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

(3)非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可参照以上标准,由各政府采购中心自行

确定

3.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按规定填写,否则,中标人(成交人)有权拒绝支付。约定由中标人(成交人)

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成交人)变动的,由新的中标人(成交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成

交人)。

4.如无相关支付费用,本栏目相关内容填写0或用“/”标注。

5、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让利中。

6、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项目

交易地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并备注“××××项目成

交(中标)服务费”或“××××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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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费”。合同公示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招标人(采购

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相关费用转至中介服务机构账户。

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市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

账户账号:1591231145001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阜阳分行

市交易中心(界首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 208090102100004099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市交易中心(太和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00445475810300000042

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交易中心(临泉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10278839066600000026

开户银行: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交易中心(阜南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户账号: 20000451027566600028429

开户银行:阜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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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颍上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10285334066600000013

开户银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管鲍支行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书面提出

质疑函递交的 接收部门: 颍上县教育局

方式 联系电话: 0558-2828618

电子邮箱: ys4560118@163.com

36.3 通讯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西路86号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书面提出

投诉函递交的

接收部门: 颍上县财政局

方式

联系电话: 0558-4433379

通讯地址: 颍上县管仲大道西段

37 其他内容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

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联合 体各成员 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关于联合体投 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37.2

标的相关约定 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关于 联合体缴 纳投标保 证金(如 有): 为简化评标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

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提供除

37.3 招标文件以外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

的其他资料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

37.4 解释权

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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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37.5 其他补充说明 绿色低碳产品。

3.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行融资申请。

4.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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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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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五、投标

(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非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说明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有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报备,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开标或延长30分钟解密时间,经延长解密时间后部分投标文件仍未解密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进行开标,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异常情况书面报告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558-2390000。

(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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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

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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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投标人需满足采购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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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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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7.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1.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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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判。

11.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取消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当于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3.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3.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 5 日内由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20 / 79

保证金;

(3)发生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3.5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214号)办理。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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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2.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2.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3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 20.2 款规定处理。

20.4 投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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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可通过远程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行网上澄清、说明或补正,也可凭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参加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因投标人没有登录系统、未及时在线参加等情形而无法答复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 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4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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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 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按照本《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阜阳市财政局印发《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第五条“对已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24 / 79

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政府采购中心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请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在事后予以补充。”报财政部门批准前采购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2)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

4) 政府采购中心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24.保密要求

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25 / 79

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 中标公告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上发布中标公告。

28.3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 中标通知书

29.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告知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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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 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 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中标服务费

33.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

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上述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27 / 79

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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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100%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颍上县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供货。

4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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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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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2023年教育系统一体机采购项目2标段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 数量

序 货物名

数及要求

号 称

交互一 1、LED 屏体:尺寸≥75 英寸,显示比例 16:9,物理分辨率:≥ 1411

体机(核心3840*2160。

产品) 2、采用红外触摸感应技术,须支持 20 点触控及以上同时书写。

3、定位精度:90%区域≤±1mm,边沿区域≤±2mm;触摸高度≤2mm;最小识别直径≤2mm。

4、触摸书写延迟≤80ms。

5、触摸框内部通道切换速度≤1 秒,通道切换≤4 秒,切换后即可达到触摸状态。

6、设备书写保障措施:书写区域被手、书本等较大物体遮挡或某一条触摸边框完全失灵,仍可以正常书写、操作。

7、设备亮度≥350cd/m2,色彩覆盖率不低于 65%,对比度≥1200:1,最大可视角度≥178 度。

8、触摸响应时间:≤8ms。

9、外壳须采用金属材质,屏幕须采用≥4mm 防眩钢化玻璃保护,表面硬度≤8H,透光率≥90%,雾度≥5%。

10、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快速点人数、随机抽人;识别所有学生,显示标记,然后随机抽选。

11、背光须采用去蓝光技术,有效抗蓝光、防眩光。

12、具备智能护眼功能,兼顾师生视力保护与使用习惯。

13、提供前置输入接口,接口不少于 2 路前置双通道USB3.0 接口(双系统均能被识别,无需分区), ≥1 路Type-C,至少支持投屏,反向触控,方便教学操作。

14、整机前置按键,包含电源、设置、音量加减、录屏等。

15、须支持内置阵列拾音麦克风,拾音距离不少于 10 米。

16、整机采用内置广角摄像头,像素≥1300 万;

17、须支持直接扫描系统提供的二维码进行在线客服问题报修。

18、支持蓝牙 5.2 标准;支持 Wi-Fi。

19、为保障良好的扩声效果,整机内置扬声器,功率≥6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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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为方便教师应用,后置输入接口具备≥1 路 HDMI,≥1 路 Audio3.5mm,≥1 路 RS232。

21、须支持整机大屏开关、OPS 开关和节能键三合一 。

22、具备供电保护模块,在插拔式 OPS 未锁定的情况下,不给插拔式OPS 设备供电。

23、可设置快捷键功能,提供屏幕左右两侧软件快捷键,快捷键可根据教师授课习惯选择左右两侧显示或隐藏,方便教师授课使用。

24、主板具备不低于四核 CPU,≥2G RAM,≥8G ROM。

25、系统具备文件浏览功能,可实现文件分类,选定、全选、复制、粘

贴、删除、一键发送、二维码分享等功能。

26、支持侧边栏小工具,小工具包含批注、降半屏、放大镜、截屏等。

27、具备智能手势识别功能,在任意信号源通道下均可识别五指上、下、

左、右方向手势滑动并调用相应功能,支持将各手势滑动方向自定义设置为无操作、熄屏、批注、桌面、半屏模式。

28、无信号输入时,自动关机功能,关机的时间间隔可自定义,这样既节能环保又能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OPS电脑 1、整机架构:为降低电脑模块维护成本,接口严格遵循电脑相关规范,1412

针脚数为行业通用接口,与大屏无单独接线。

2、无需工具就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

3、CPU≥4 核 8 线程,主频≥2.5G,内存:≥16G DDR4,512G SSD 固态硬盘或以上。

4、USB 接口要求:USB3.0 3 个。

5、其他接口配置网络接口 1 个,HDMI1 个,音频接口 1个。

6、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电子白板 1、教师可通过二维码扫描、账密输入登录方式进入教学应用系统。 1413

软件 2、配套教学资源:

(1)提供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同步教学课件资源,≥10 个以上学科配套课件资源,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2)配套资源类型包括课件、文本、图片、音频、视频;

3、提供校本资源库:

(1)资源格式支持 txt、word、excel、PowerPoint、图片(如 jpg、31 / 79

bmp)、视频及音频;

(2)资源内容可按目录检索条件、资源筛选排序,并支持校本资源的

预览、下载、存到个人资源库功能,个人的教学资源可分享至校本资源库。

4、学科类工具:提供通用类工具包括点、线、平面图形、立体图形;

数学提供尺规、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函数工具,函数工具支持自主编辑函数公式,立体几何支持三维旋转、带颜色填充的展开和收起,拓展学科教学。

5、支持语文古诗词小工具,支持英文单词本和五线谱等小工具。

6、微课录课:须支持对教师授课主机屏幕进行录制形成课堂授课实录或微课,支持通过二维码分享实录视频。

无线投屏 1、支持操作系统:Win7/Win8/Win8.1/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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