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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虹云海湾二期供配电工程电气安装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1:44:28  |   浏览量:17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盛虹云海湾二期供配电工程电气安装项目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JSZL202308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盛虹云海湾二期供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连云港广弘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盛虹云海湾二期供配电工程电气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盛虹云海湾二期供配电工程电气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3.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2月-2023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被邀请单位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至江苏中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江苏中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连云港市科创中心3号楼151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中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连云港市科创中心3号楼1510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广弘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胡继昌

电话:189366671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连云港市科技创业城3号楼1510室

联系人:江工

电话:17751887517

电子邮件:/

王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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