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蔬菜生产加工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天津金仓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施蔬菜净菜加工基地改造提升项目-蔬菜生产加工系统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7.88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金仓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套。采购根茎类清洗切割甩干称重装箱系统、叶菜类清洗切割甩干称重装箱系统、整颗菜果蔬清洗系统、蔬菜单机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包括满足系统设备正常安装运行的所有相关的配件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采购清单。本项目发包估算额为357.88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天津金仓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施蔬菜净菜加工基地改造提升项目-蔬菜生产加工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天津金仓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施蔬菜净菜加工基地改造提升项目-蔬菜生产加工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全部作废标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单位自述母子公司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到的为准。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取相关信息时只需打印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和分支机构信息四项内容。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到2025年10月29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月社保证明,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上述资料盖章签字版扫描件发送到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费用
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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