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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略阳县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2 浏览次数:13

汉中市略阳县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BRTZ-2025091

项目名称:汉中市略阳县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3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5年。

采购包2:服务期限3年。

采购包3:服务期限3年。

采购包4: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封山育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合同包2(退化林修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合同包3(人工造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合同包4(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1(封山育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退化林修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人工造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4(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封山育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合同包2(退化林修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合同包3(人工造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合同包4(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营造林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专业为农林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合同包1(封山育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合同包2(退化林修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合同包3(人工造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合同包4(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营造林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专业为农林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⑸《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⑹《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⑻《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⑼《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⑽《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西1202314号文”陕西首财政厅关于首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撰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表造成的不利后果。

2、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名称:略阳县林业局

地址:略阳县水灵路

联系方式:0916-4822416

名称: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高新时代广场B座10楼

联系方式:0916-2233355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916-2233355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2日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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