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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2025/广东省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次数:2

招标2025/广东省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38万元,招标人为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确保我委2021年所建设的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政法(二期)工程项目”)部署的市委政法委综合应用平台(包括会议管理系统、智能文档管理平台、涉法涉诉信访管理系统、政法大数据平台)、“远程办案”视频平台、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和综治中心调度辅助服务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和配套设备的安全、高效、平稳运行,开展“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期项目涉及市委政法委主要信息化建设的全方位运维,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项目涉及范围广、规模较大,涉及的技术和资源需求高:项目要求具备高度专业性,需及时响应故障抢修,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并具有稳定、可靠的运维队伍和配套运维资源,以确保各项系统、硬件资源的稳定运行;以上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基于大型企业需求构建,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好《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通过邮箱进行缴纳报名费,并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3,8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ZHCG2025021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所属行业

1-1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一项详见第二章993,8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简要服务要求:为了确保我委2021年所建设的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政法(二期)工程项目”)部署的市委政法委综合应用平台(包括会议管理系统、智能文档管理平台、涉法涉诉信访管理系统、政法大数据平台)、“远程办案”视频平台、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和综治中心调度辅助服务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和配套设备的安全、高效、平稳运行,开展“2025年度惠州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运维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

5.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上级预算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期项目涉及市委政法委主要信息化建设的全方位运维,包括硬件设备

、软件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项目涉及范围广、规模较大,涉及的技术和资源需求高;项目要求具备高度专业性,需及时响应故障抢修,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并具有稳定、可靠的运维队伍和配套运维资源,以确保各项系统、硬件资源的稳定运行;以上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基于大型企业需求构建,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惠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好《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通过邮箱进行缴纳报名费,并获取磋商文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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