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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2025年中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次数:11

2025年中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435

项目名称:2025年中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696,51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4: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5: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6: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7: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5: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6: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7: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投标人为非毒性饮片制造商的,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冰片(合成龙脑)、胆南星、半夏曲、芒硝、青黛、石膏、滑石粉、六神曲)(提供证书扫描件)。采购包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采购包3:(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采购包4:(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投标人为非毒性饮片制造商的,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冰片(合成龙脑))(提供证书扫描件)。采购包5:(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青黛、六神曲)(提供证书扫描件)。采购包6:(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胆南星、滑石粉)(提供证书扫描件)。采购包7:(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投标人为非毒性饮片制造商的,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芒硝、石膏)(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投标人为非毒性饮片制造商的,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冰片(合成龙脑)、胆南星、半夏曲、芒硝、青黛、石膏、滑石粉、六神曲)(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

采购包3: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4: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投标人为非毒性饮片制造商的,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冰片(合成龙脑))(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5: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青黛、六神曲)(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6: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胆南星、滑石粉)(提供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7: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投标人为非毒性饮片制造商的,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本采购包产品中涉及毒性饮片,所投毒性饮片制造商生产范围需包含毒性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备注:芒硝、石膏)(提供证书扫描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情况:计划编号:51011225210200012110。各采购包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监督机构: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中街117号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项目情况:计划编号:51011225210200012110。

各采购包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监督机构:龙泉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636986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中街117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青台山路222号

联系方式:董先生028-60659207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张静、胡瑶月028-87795756-5092

项目联系人:张静、胡瑶月

电话:028-87795756-5092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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