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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2025/兵团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次数:2

招标2025/兵团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昆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完成现有19个小区、3个公共停车区新能源机动车辆充电桩及两轮电动车充电设备的接入。完成微信平台、银行支付平台、发票平台接口开发对接。完成所有设备接入和三方接口测试开发,系统进入上线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分公司取得总公司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投标。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

3.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9日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03日23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2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2时00分

七、其他

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完成现有19个小区、3个公共停车区新能源机动车辆充电桩及两轮电动车充电设备的接入。完成微信平台、银行支付平台、发票平台接口开发对接。完成所有设备接入和三方接口测试开发,系统进入上线运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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