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招标正文
招标正文

2025招标/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合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6 浏览次数:2

2025招标/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合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合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98.705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8.70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合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合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16时00分到2025年10月3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合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70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

采购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合成生物学实验室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付,同时完成安装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投标单位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投标单位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单位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投标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投标单位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段内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进行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投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投标人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招标

版权与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