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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规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7 浏览次数:8

《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规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HZBZC2025149P

项目名称:《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规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标准编制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规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1(《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规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规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要求:(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債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微企业的,应提供2023或2024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问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县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账户信息)(4)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提供自2024年9月1日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提供自2024年9月1日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9)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合同包1(《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规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要求:(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債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微企业的,应提供2023或2024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问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县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账户信息)(4)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自2024年9月1日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自2024年9月1日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9)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 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名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9层

联系方式:029-63915779

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

联系方式:029-81010100-32

项目联系人:庞婷

电话:029-81010100-32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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