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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及交警十三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次数:3

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及交警十三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01172025000415

项目名称: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及交警十三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需求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投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新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投标人必须保证不得断货,采购人应合理安排每月的资金用度。如出现预算资金已用完但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则合同自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许可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许可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1725210200007270[2025]00527;2、采购预算:600万元;服务期限三年;3、监督部门: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1725210200007270[2025]00527;2、采购预算:600万元;服务期限三年;3、监督部门: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政府路22号

联系方式:028-87888584

名称:四川珅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6栋7层703-2

联系方式:18328010327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328010327

四川珅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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