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25/云南省鹤庆农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庆农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价: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庆农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庆农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内);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鹤庆农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价:95万元
5、最高限价:下浮率招标,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鹤庆农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项完成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8、本项目(是/否)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获取费用:人民币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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