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AED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AED)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ED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ED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 如果响应单位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响应单位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5年10月3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06日内每天9:00-11:30,13:3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材料,到下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艾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 H114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采购内容: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随身便携式平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数量:40套,3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安装送货地点:按照采购方指定地点配送安装。
采购预算:7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产品未做过进口论证、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购买采购文件应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料。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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