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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次数:1

项目概况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3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51480102

项目名称: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

预算金额:2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服务名称: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服务要求: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的主要建设目标如下:(1)建立多源数据融合的公路运行数据库(2)实现全国公路通行量指标测算服务内容: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建设内容如下:(1)建设应用系统(2)开展公路运行数据工程(3)购置支撑系统软件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交工验收,7个月竣工验收。质保期为交工验收后3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时止。

服务名称: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

服务要求: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的主要建设目标如下:

(1)建立多源数据融合的公路运行数据库

(2)实现全国公路通行量指标测算

服务内容:公路运行数据共享分析系统先导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建设应用系统

(2)开展公路运行数据工程

(3)购置支撑系统软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交工验收,7个月竣工验收。质保期为交工验收后3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时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35室

方式: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购买标书登记表》,而后按照本公告中的汇款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务必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填写完成并签字或盖章后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送至我公司。 请提供下列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授权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或介绍信,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采用线上方式报名的,须将全部报名资料扫描件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凭证发送至电子邮件:574217995@qq.com。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35室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5.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五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账 号:110954991810122250001600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联系方式:王先生 010-578029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35室联系方式:胡伟龙 13720095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伟龙电 话: 1372009516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35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5.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五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账 号:1109549918101222500016005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五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账 号:110954991810122250001600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010-57802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35室

联系方式:胡伟龙 13720095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伟龙

电 话: 1372009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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