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25/福建省永安市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套充电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安市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套充电桩(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万元,招标人为永安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安市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套充电桩(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安市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套充电桩(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定条件
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报价会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到报价会现场。
(3)特定条件
①资格承诺函:A.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8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7时30分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08时30分
七、其他
合同包1:品目号:1-1;标的名称:公共停车场配套充电桩;
数量:1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0;
投标保证金:50000;
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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