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25/江苏省宜兴市光荣东路88号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光荣东路88号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6.87万元,招标人为宜兴市陶都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光荣东路88号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光荣东路88号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荣东路88号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己超过5年的;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908:00到2025-11-0316:00
提供下述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文件费缴纳证明记录(银行转账、电汇)截图,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纸制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014: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1014:00
开标地点:宜兴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光荣东路88号;
2.2工程规模:详见清单图纸,预算价约为196.87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己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3.10自2025年8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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